关于办理研究生公交IC卡相关事项的工作通知
经北京市政府批准,自2008年1月1日起北京市按照《学生公交IC卡办理和使用的补充规定》规范学生公交IC卡的办理和使用。公交发卡充值网点不再为在校学生办理学生公交IC卡。根据公交集团规定和我校学制特点,学生公交IC卡每学期集中办理一次,受理时间为校历第二周和第三周。为了保证我校研究生顺利办理公交IC卡,具体要求如下:
研究生申办公交IC卡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个人信息(院系、学号、姓名)、一寸照片和50元钱(公交集团规定:20元卡押金,30元首次充值款)。
我院定于2月26日和28日上午8:30~12:00在F822统一办理,请学生携带好要求1中的材料。
学校将全校学生的申办材料提交给公交集团,办理完成后发放给各院系工作负责人。
为了办理工作顺利有序的进行,工作中注意以下几点:
学生的个人信息务必填写准确、真实,不得为非本校学生代办公交卡,如发现违规现象,追究相关责任。
本次办理事务只面向尚未办理公交IC卡的学生,已经办理学生公交IC卡的学生可继续使用原卡至2008年9月30日。
本学期我校集中办理公交IC卡仅此一次,逾期不予补办。请各院系务必使学生了解相关规定,做好统计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办理。
学生公交IC卡最长有效期为一学年,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于每年10月1日前办理一次延期手续,办理延期手续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已注册的学生证,到公交集团各发卡充值网点,与充值手续一并办理。
我院办理公交IC卡联系人:郑磊 13426005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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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