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08年CASC助学金的通知
CASC助学金由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出资设立,由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共同管理实施,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营造扶困助学、奉献爱心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申请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品德优良;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态度端正,积极进取。
3、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校纪处分情况。
二、工作安排
CASC助学金每年10月份组织评审,11月发放,实施时间为五年,自2008年至2012年止。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思想要求进步、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3年级、博士研究生1-4年级。
三、设两个等级
一等2000元 二等1000元
四、按院系人数分配名额
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www 一等助学金人数 5人
二等助学金人数 16人
五、评定程序
1、申请与推荐
(1)申请学生填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天助学金申请表》,提交院系审批。
(2)评审将参照《2006-2007级研究生贷款名单》及《2008级已申请贷款研究生名单》纸质版,作为评选CASC助学金参考依据。
(3)院系对申请学生情况进行初审。请参加申报的同学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天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和《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CASC助学金推荐学生一览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于11月13日中午12:00前报至学院研工办冯蓉老师处:fengrong@buaa.edu.cn。学院评审后将与14日上报研究生管理处。
2、审核
研究生管理处负责汇总及审核推荐学生材料,确定助学金获得者正式名单,将审核结果提交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附件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CASC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2: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CASC助学金推荐学生一览表
研究生管理处
2008.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