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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08年秋季学期学生公交IC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1-13   作者:院研工办 访问量:

关于办理2008年秋季学期学生公交IC卡的通知

经北京市政府批准,自200811日起北京市按照《学生公交IC卡办理和使用的补充规定》规范学生公交IC卡的办理和使用。公交发卡充值网点不再为在校学生办理学生公交IC卡,为了保证我

校学生顺利办理公交IC卡,学生事务服务中心从学生实际需要出发制定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公交IC卡办理实施方案》。2008年度秋季学期公交IC卡办理时间为校历第十周和第十一周,具体要求如下:

1 研究生申办公交IC卡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填写个人信息表、一寸照片和50元钱,交到各年级大班长处,最后汇总至我院08年研究生IC卡事宜负责人沈小明处,邮箱:jacqui721@163.com13581857669

2、 校历第十周(111721日)各院系完成学生的申请事务,研究生公交IC卡办理工作负责人将申请人个人信息填写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公交IC卡申请汇总表》(附件2)中,于1124-26日,将《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版两种)、照片收齐一并交到研究生管理处。同时办理费用(每人50元)汇总存入学校统一指定账户中。

3 学校将全校学生的申办材料提交给公交集团,办理完成后发放给各院系工作联系人。

为了办理工作顺利有序的进行,请各院系在工作中注意以下几点:

本次办理事务只面向尚未办理公交IC卡的学生,已经办理学生公交IC卡的学生原卡的有效期限

为一年,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于每年101日前,须办理一次延期手续。过期的公交卡可办理延期手

续,须由本人持本人身份证和已注册的学生证,到公交集团各发卡充值网点办理激活业务,学校

目前没有承担此项业务。本学期我校集中办理公交IC卡仅此一次,逾期不予补办,并且在办理期间

学生事务服务中心不接待个人申请事务,不接受现金。请各班长通知到同学们了解到相关规定,

做好计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