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扬我校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树立教书育人的模范,调动广大研究生导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营造良好和谐的师生关系,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书育人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活动。
言传身教 良师益友
2009年4月――2009年12月
四、评选对象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职的研究生指导教师
4月1日―4月30日 活动动员部署工作阶段,各学院开始组织推荐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5月1日― 6月15日 确定院(系)初选候选人名单(名额不限)并上交至组委会。院(系)初选候选人公开展示。
6月16日―7月10日 院(系)组织研究生对初选候选人进行投票,产生1-2名校级终选候选人。
7月11日―10月30日 进行校级终选候选人的公开展示与宣传。展示期间,定时更新“人气排行榜”。
11月 组织校级终评会。各院系派1~3名研究生对候选导师事迹进行公开宣讲,每院(系)随机派出20名学生代表投票,现场统计并公布投票结果。
1.忠于党的教育事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各项政策、法规。
2.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3.认真履行导师工作职责,圆满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在制订和落实研究生培养计划、指导研究生进行论文选题、培养研究生的科研能力等方面认真负责。
4.充分发挥研究生指导教师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重要作用,对研究生的生活给予充分关心和必要支持,尊重研究生对自身发展方向的选择,并能在前途问题上给予关心和指引。
5.原则上应指导过两届以上毕业研究生。
6.须由五名以上在籍研究生同时推荐,且其中有至少一名该导师指导的学生、至少有一名非该导师指导的学生,方有参评资格。
七、指导意见
1.各院(系)根据此《指导意见》制定本院(系)评审办法。
2.此次评选的核心标准是“师德高尚”,希望评选出真正对研究生负责任、能为研究生提供必要的科研条件、关心研究生成长成才、引导研究生形成正确科研思维习惯的导师。不考虑导师名气大小、年龄大小、荣誉多少等因素。
3.研究生院于活动前期制定活动的工作方案。具体评选活动由各级研究生会组织,评选主体、投票主体为学生,以示公平公正。
4.校级候选人产生过程由各院系自行组织开展,不强制采用实名制投票方式。有效投票率低于40%的院(系),失去所有参评人的校级评选资格;低于60%的院(系),失去本年度一切评优资格。
5.宣传资料中,不必列出导师的个人成就(973、项目、获奖等等),应重点阐述该导师在科研、学习、生活中如何指导研究生成才、成长。
6.对院(系)初选候选人进行网站宣传时,只介绍其个人事迹,不设“点击投票”功能;对校级终选候选人进行宣传时,设置“点击投票”功能。网站浏览者可以对候选者进行匿名点击投票。投票结果不计入校级终选的票数,但形成“人气排行榜”在网站及最终评选大会上公布,供投票者参考。
7.按照每个学院(系)在籍全日制学生人数来决定该院(系)的候选人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