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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十佳”评选通知
发布时间:2009-05-22   作者:院研工办 访问量: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十佳”评选通知

请各研究生班级按照规则通知落实,并于525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本年级研究生辅导员处,学院将统一上报研究生院管理处。

一、活动背景

为了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风建设,营造良好的研究生学术氛围,激发研究生创新意识,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推动和鼓励研究生创造更多优秀学术、科研成果,加强研究生德育培养,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本学期3月至6月将面向全校研究生开展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十佳”评选活动。

二、活动宗旨

学术为本,全面发展

启迪智慧,引领未来

三、活动时间

20093月――20096

四、评选对象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具有正式学籍的在读研究生

五、评审流程

1. 提交材料:申请人需按要求填写《“北京航空航天研究生十佳”申请表》,连同有关书面材料和电子版材料,按时交所在院(系)。尽量使30%40%的学生都进入院(系)初评。

2. 程序性检查:各院(系)相关负责人对申请人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程序性检查,如有遗漏或不符合要求之处,要求申请人补齐或修改;若在规定时间内未补齐或未修改,视为该申请人放弃参评资格。经过程序性检查并符合要求的材料方可上报。

3. 院(系)初评:各院(系)按照本方案中的《参考评审细则》制定本院(系)初评办法,对经过审核的研究生开展院(系)内初选,推选出能代表本单位最高学术水平的12位同学作为候选人,上报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只接收以院(系)为单位上报、且确认有效(加盖各个院(系)公章)的申请人材料。逾期按弃权处理。对于邮寄材料的情况,收到日期以当地邮戳为准。

4. 资格复查:组织委员会对候选人资格进行复查。一经发现申请人所提交材料内容、文章数量等信息有误,将取消该申请人的资格;所在单位参选名额作废,不得递补。评审过程中,对于由于所研究课题的保密性不适合公开的部分,申请人须提前说明。

5. 网站公示:组委会将候选人名单在北航研究生学风建设网站上进行公示。并设置“人气点击排名”功能,更期更新排行榜。

6. 校级终评:按分类邀请专家担任评委,答辩人以抽签顺序进行答辩。每人宣讲共5分钟,其中展示环节3分钟,接受专家提问和答辩环节2分钟。每位答辩人的现场最后得分为去掉专家给出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所得平均分结果。

7. 最终确定:现场计算每位候选人最后得分及排名,确定并现场公布最终的“北航研究生十佳”获奖人。最终确定的获奖者中,“理工类”应占7-8名,“文管类”应占3-4名,具体名额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评审团(60人左右)由三部分组成:学生(40%以上),教师代表,指导主任等研究生工作线上的干部。同时对“人气排行榜”进行公示,供参考。

8. 所有进入终评阶段的候选人均设置奖项。获奖者名单在北航研究生学风建设网站上进行公示

六、参考评审细则

1. 评选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鼓励学术科技创新。

2. 评选要求

人格品德第一位,学术水平是基础,学生工作很重要。

在所研究的领域内取得优异成果。申请人的有关成果应该是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攻读研究生学位期间取得。此处的成果是指截至提交申请时(以当地邮戳为准)所取得的论文、专利、学术专著、科研成果等。

3. 院(系)初评标准

论文专著发表情况、专利获得情况 50%

理论实践创新性 30%

社会价值及效应 20%

论文专著发表情况、专利获得情况具体评分标准:

a. 学术论文:

1) SCI,以及SSCI收入的论文25分/篇。

2) EI,ISTP,ISR和外围论文或其他在国际核心刊物发表的论文15分/篇。

3) 在国内核心刊物发表的论文为10分/篇,在其他一般刊物发表或收入学术性文集的论文5分/篇。

4) 在国家级报刊的学术、科研、理论版发表的论文10分/篇。

5) 在校学术会议上收入者得5分/篇,获校优秀论文者得10分/篇。

6) 以上是以参评者为第一作者的情况下的评分,其他作者按第一作者的75%记分。

注:一篇论文如果同时符合以上两个(含)以上项目按高分取。

b. 学术著作:

1) 文版学术专著30分/部。

2) 古籍校注、中文编译第一作者10分/部,其他作者5分/部。

3) 参与编写4分/部。

c. 科技发明,制作和论文等比赛获奖情况:

1) 作为主要作者参加全国性比赛(挑战杯等),获奖的,一等奖20分/项,二等奖15分/项,三等奖10分/项。

2) 省、市级比赛一等奖15分/项,二等奖10分/项,三等奖5分/项。

3) 校级比赛一等奖10分/项,二等奖7分,三等奖5分。

备注1:如有其他奖项按相应等级一等奖算。

备注2:以上打分方式为原则性,若遇其他未列出情况时参照以上标准打分。

d. 以下情况不予计分,但在得分相同的情况下予以优先考虑:

1) 参与编写的教材类内容;

2) 非学术性的编著、校译作品。

备注:论文的第四作者(含)以后不与给分。

4. 校级终评标准

现场展示及答辩表现(20分):

对研究成果的表达是否清楚,是否准确回答专家的问题,是否对研究成果的作用有明晰的认识。

候选人专业素质(40分):

具有本学科及相关领域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与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探索了有价值的现象、新规律,提出了新命题、新方法;研究课题对该领域科学研究起了重要的作用;创造性解决本领域的关键问题。

学术成果(40分):

在国际及国内重要刊物上发表与学位论文工作有关的文章情况;被国际著名检索SSCISCIEIISTP收录情况(如有参加国际会议发表论文同时为以上检索的论文,申请人需专门说明,也不可重复计算);出版专著,获得奖励情况;论文成果创造的社会价值和经济效益情况。

5. 说明

1) 候选人初评成绩不带入复评,但仍然按照成绩高低进行排名。

2)若复评现场出现因平分而产生排名一致的情况,则参考专家初评成绩的排名,按顺序产生复评最终成绩排名。

七、申请所需表格及材料

(一)填表须知

l 论文发表数量

1. 所有论文被SCI/SSCI(理工/文科)、EI(理工)、ISTP/ISSHP(理工/文科)、CSCD/CSSCI(《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理工/文科)等收录的,只计入确实已经被收录、可以检索到的论文(需提供被检索证明);对于发表在被SCI/SSCIEI等收录的杂志上的文章,还不能确认该文被收录的,应予以注明;

2. SCI/SSCI检索的文章应注明其发表当年的期刊影响因子值(如:IF20052.542)(作为专家评审参考数据);

3. 被接收、待发表的文章必须有正式的接收通知(复印件即可);

4. SCIEI等同时收录时,按最高计入,当会议论文被期刊或书籍收入时,可记入其中一项,不被收入则记入“其它”类;转载文章不能重复计算,严禁一稿多算;

5. 国内核心刊物指《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和《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收录的期刊以上核心期刊如有变动,以发表时的版本以及其后的修订版本作为核查依据。所有已发表的核心期刊论文,都必须提供相应的杂志封面、目录和该文首页的复印件(申请人作者姓名下用红笔标注)

6. 申请人应保证申请表中论文发表统计的数据和附件6的发表论文清单保持一致;否则,申请人承担由此不一致所引起的后果(取消资格等)

l 专利、专著:只记入申请人为第一作者和导师或副导师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或第三作者的专利、专著;所有获奖、专利等成果和成绩须有相应的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即可);专利必须有授权专利证书,处于公开期的专利需要提供专利网站检索证明,刚申请专利不计。

l 为了保证评选的公平和公正,参考目前我校专业的分布情况,将申请人所在院(系)划分为“文管类”和“理工类”两个类别,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专业背景和研究方向选择参加某一类的评选。在程序性检查过程中,若发现有申请人报名评选的类别与其专业研究方向不符,组委会可以要求其变更(推荐的学科分类见附件三)。

(二) 注意事项

1. 参加国家或重大课题研究项目并为主要完成人,需注明是第几完成人;

2. 文科类申请人可标注其艺术设计奖、咨询报告等,并注明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

3. 论文摘要:字数不要超过150字,内容应包括研究的主要问题、研究的原因等;

4. 论文类型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研究等;

5. 选题来源:863973、国家/重点基金、横向课题等;

6. 获奖情况只能填入最主要的三项,并注明是校级还是院(系)级;曾任社会职务可包括申请人所有担任情况,按照校、院(系)顺序排列。

7、高博班学生在自己所在院(系)申报;

8、艺术类学生参评时,须展示代表作品。

八、奖项设置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十佳” 10

奖金:每人3500

证书:加盖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校章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院章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术科技创新优秀奖” 20名左右

奖金:每人2000

证书:加盖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校章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院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