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凡舟”教育基金管理办法》(北航教字[2018]14号)(附件1)(下文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启动2021年度“凡舟”教育基金申报评审工作,包括2021年度“凡舟”奖教金(课堂教学类、实验实践教学类、教学管理类)申报;2020年度“凡舟”课程教学团队资助项目中期检查;2019年度“凡舟”课程教学团队资助项目结题验收。“凡舟”课程教学团队资助项目自2021年度起停止新项目申报。
一、2021年度“凡舟”奖教金申报
(一)奖励范围和推荐名额
“凡舟”奖教金(含三类)的奖励范围和条件、申报资格、奖励等级以及申报和评审手续,均按管理办法(附件1)执行。申请人应详细阅读管理办法,根据要求如实填写申请书,并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申请材料。
据此,原则上各学院(包括体育部、教务处等)各类推荐名额不超过2个(个人或集体),教职工人数在100-150人的学院课堂教学类推荐名额不超过3人,超过150人的学院课堂教学类推荐名额不超过4人。
(二)申报程序与时间安排
1.11月5日前,教师网上提交申报材料:通过校园网或校外使用VPN登录“教师教学奖励申报评审系统”(教务处主页-应用系统-更多-或 http://10.111.1.127:8080/jxjlps/login.do),点击项目申报-2021年凡舟奖教金。项目名称录入格式:学院名称+教师姓名+2021年凡舟课堂教学类/实验实践教学类/教学管理类奖教金。请将奖教金申请书(附件2中)作为附件上传。
2.11月12日前,学院网上审核推荐:学院依据管理办法组织资格审查和初评,学院管理员在教师教学奖励申报评审系统中对拟推荐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点击“通过”。
3.11月19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纸质材料:申请书(学院签字盖章),原件2份,相关佐证材料1份(选交)。
4.11月-12月,组织对奖教金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不组织见面交流会。
二、2020年度凡舟课程教学团队资助项目中期检查
有关教学团队(名单见附件3)应对照获批时提交的《“凡舟”课程教学团队资助建设申请书》,认真总结自立项以来课程教学团队的建设、对本课程实施的教学研究、教师教学水平提升及课程教学质量提高等方面取得的实际成效,不足之处及下一年度拟采取的措施。并于2021年11月19日前,提交《“凡舟”教育基金教学团队建设中期报告》(附件4),纸质版2份,电子版发送至yrhou@buaa.edu.cn;相应佐证附件材料纸质版1份,如会议记录,相互观摩、互帮互学的记录,申请书中涉及的校内外交流的实施情况,学生学习状况等的复印件。课程教学团队资助项目中期检查未获通过的,后期处理遵照管理办法执行。
预计12月初,组织参加中期检查的团队,进行见面交流。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2019年度凡舟课程教学团队资助项目结题验收
有关教学团队(名单见附件5)应对照获批时提交的《“凡舟”课程教学团队资助建设申请书》及中期检查的评审意见,认真总结自立项以来课程教学团队的建设、对本课程实施的教学研究、教师教学水平提升及课程教学质量提高等方面取得的实际成效。并于2021年11月19日前,提交《“凡舟”教育基金课程教学团队建设结题验收报告》(附件6),纸质版2份,电子版发送至yrhou@buaa.edu.cn;相应佐证附件材料纸质版1份。课程教学团队资助项目结题验收未获通过的,后期处理遵照管理办法执行。
预计12月初,组织参加结题验收的团队,进行见面交流。具体要求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