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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1年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校内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8   作者: 访问量:

各位老师:

   依据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1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21〕60号)文件要求,为奖励长期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学生培养方面有重要贡献的教师,我院根据学校教务处安排启动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1年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校内遴选工作。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截至2021年4月30日,年龄不超过55周岁,即1965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职称,近5年内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教改课题或获得过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等相关教育教学奖励。

3.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人才培养、经济建设服务。

4.具有独立进行教育教学的能力,师德高尚,治学严谨,热爱学生,潜心本科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成绩显著,教学质量和成果突出。

二、申报名额

我校总推荐名额为2名,校内遴选阶段每个教学单位可推荐候选人1名。


三、申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1.材料要求

(1)材料1:2021年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推荐书。

(2)材料2:2021年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校内遴选汇总表。

2.时间要求

5月21日(本周五)前,请有意向老师将电子版材料1和材料2压缩后以“霍英东教育教学奖+学院+教师姓名”的方式命名,发送至fulu0206@buaa.edu.cn,纸质版材料1和材料2暂不提交,待学院评审后于5月24日提交一式一份至F807。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付老师,联系电话:82317231。